大连市高昌机器制造有限公司
关于税率调整联络函
尊敬的供应商:
国家明确减税方向,自2019年4月1日起将实行增值税减税政策,由原来开具的16%增值税专用发票变更为13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为响应国家政策,确保购销双方互利共赢、平稳过度,结合我司实际情况,相关发票管理通知如下:
1、自2019年4月1日起欠我公司采购发票的,请贵供应商在4月1日前将发票全额开具,我公司接到发票后将及时安排款项支付,在双方协商的细节内全部结清货款。逾期开具的,我公司将视情况,在往来款中扣减3%的发票税率款。
2、自2019年4月1日起,请各供应商到我公司来结算往来款时,必须携带发票,财务部在接到发票后方可付款,逾期开具的,我公司将视情况,在往来款中扣减3%的发票税率款。
3、自2019年4月1日起,凡与我公司发生业务的供应商,请按合同约定的条款,及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,全款支付的需保证货到发票寄到,其他需按合同条款时间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。
以上处理原则,请供应商积极配合执行!特此通知,望大家理解。
大连市高昌机器制造有限公司
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
主题词:税率调整
报: 全体供应商
发: 大连市高昌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所有供应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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